買了房子萬一價格下降怎么辦?在當前房價走勢撲朔迷離之際,購房者的這一擔心更加強烈。而昨日,珠江地產旗下某樓盤推出房產“降價險”,買的房 子如果降價了,保險公司來賠付。這種前所未有的促銷方式到底能不能給購房者實惠?又是否具有實操性?接受《證券日報》記者采訪的人士認為,這一促銷方式的 噱頭成分大,實際操作很難。
房價下降保險來賠?
房產“降價險”到底是個什么險?據了解,如果購房者選擇“降價險”的方式購買該樓盤,需花九成房款即可買房,其余10%的房款作為保證金由客 戶保留。到約定的交房時間前4個月(2015年6月底),如房價沒降,購房者再向開發(fā)商交付10%的保證金,如果降價了,則由珠江人壽代客戶向開發(fā)商支付 余款,無需客戶繳納保證金。同時,判定房產降價的標準是以交房前4個月客戶所購買房源與相鄰樓棟的在售相同樓層、相同朝向房源價格相比。
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北京市民,他們的反應是開發(fā)商做促銷,但同時也覺得這種辦法似乎很好。“買房之后再也不用擔心降價了。”李女士表示。中山大 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申曙光、中原地產席分析師張大偉也表達了類似觀點,他們認為,這更多地是開發(fā)商希望通過房產“降價險”來給購房者傳遞信心,從 而促成購房行為。
今年以來,房地產到底是向左走還是向右走再一次成為話題。而部分地方房產的降價使得購房者信心不足,觀望不出手。張大偉認為,這種價格保險肯定會打消部分購房者的疑慮,將在一定程度上促進樓盤銷售。
據了解,上述樓盤的房產“降價險”是與珠江人壽合作推出的,而珠江地產與珠江人壽同屬廣東珠江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。有業(yè)內人士分析,這種淵源 才使得珠江地產推出房產“降價險”成為可能,而如果換做兩家沒有“親戚”關系的地產商和保險公司,恐怕難得有保險公司敢推出這樣的保險。
賣保險還是促銷房子?
盡管開發(fā)商推出房產“降價險”一方面證明了自己的資金實力,另一方面表達了自己對樓市的信心,但張大偉認為,這種促銷模式很不妥當,無論是從保險設計還是從銀行貸款的角度來看,其實操性都有待驗證。
先,從保險的角度來看。由于其出險與否的標準是交房前4個月客戶所購買房源與相鄰樓棟的在售相同樓層、相同朝向房源價格相比,那么存在賠付 與否的決定權在開發(fā)商手上的問題。開發(fā)商可以選擇本期房源交房前不降價或者封盤的方式避免保險的賠付,等過了保險期限之后再采取新盤定價策略。這是出險 與否的評判標準不客觀,盡管房價決定權在開發(fā)商手上,保險賠付由保險公司承擔,但由于二者的親戚關系使得該保險難以避嫌。“如果以三方權威機構公布的 該區(qū)域樓盤市場價格作為出險標準,或許將更客觀一些。”張大偉認為。
同時,從銀行貸款的角度來看,房產“降價險”也難具有實操性。對于普通購房者來說,很少有人能一次性付全款買房,大多需要通過銀行按揭貸款來購 房,張大偉表示,在貸款時涉及到房屋的評估值按房款90%計算還是按計算的問題,如果按90%計算,購房者必須多繳納付款,而按照計算 則不符合法律規(guī)定。
另外,從該樓盤所在區(qū)域看,人們能接受的房價是在現有價格基礎上下降10%-15%。因此,業(yè)內人士認為,讓購房者自留10%的保證金基本可以理解為一種新式促銷手段。
房價下跌開發(fā)商負責?
張大偉強調說,珠江地產推出房產“降價險”的行為是通過保險的方式固化房價漲不跌的觀念,給人傳遞一種房價降了開發(fā)商負責任的信號,從而促成 購房行為。“住房是商品,價格波動很正常,如果通過保險直接針對某一時點的住房價格進行保障,與市場經濟相違背。”張大偉表示。據記者了解,目前針對價格 的保險產品大多為指數型保險,并且出險與否的標準來自三方標準。
同時,他還指出,在很多城市房產市場已經過剩的情況下,結構性調整、短期波動將成為常態(tài),并且房價波動幅度在20%-30%也不奇怪,那么,如果房價跌幅超過10%,超過的部分購房者是否也能得到賠償呢?如果賠10%購房者又會不會買賬呢?
日前,保監(jiān)會發(fā)布通知指出,為加強償付能力監(jiān)管,防范房地產投資風險,保監(jiān)會決定對保險公司的投資性房地產的評估增值進行清理和規(guī)范,要求各保 險公司應暫停執(zhí)行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計量政策。業(yè)內人士認為,這與當前房地產市場走勢不清有很大關系,在房價上行階段,險企采用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計 量方式風險較小,而一旦進入下行通道風險將急增。